進行有限空間作業,要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要求:
1.有限空間出入口內、外不得有障礙物,保證其暢通無阻,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。
2.作業現場應配備一定數量的、符合規定的救生設施和滅火器材等。
3.作業中應定時監測,發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,撤離人員,經對現場處理,并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。
4.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用電安全
(1)有限空間照明電壓應小于等于 36V,在潮濕容器、狹小容器內作業電壓應小于等于 12V。
(2)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或進行電焊作業時,應配備漏電保護器。在潮濕容器中,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,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。
5.不得使用卷揚機、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。
6.不得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,所帶的工具、材料須進行登記,作業中不得拋擲材料、工器具等物品。
7.存在多工種、多層交叉作業應采取互相之間避免傷害的措施。
8.作業場所要有足夠的照明光線。
9.進入有限空間需要進行登高、動火等作業,要按相應規定辦理作業許可手續,按規定辦理相關作業許可。
10.難度大、勞動強度大、時間長的有限空間作業應采取輪換作業。
11.作業結束后,由有限空間所在單位和作業單位共同檢查有限空間內外,確認無問題后方可封閉有限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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